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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2019级本科生提前开展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2-06-24  兰州大学文学院

文学院关于2019级本科生提前开展

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2019级本科各班:

    为保障2019级本科生推免工作的正常开展,学院对2019级本科生提前开展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1.请各班召开班会民主推选出班级测评小组,每班小组成员7—9人(戏影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单数,测评学年团支书、班长为当然代表,其他代表班级推选票数须过半数,其中非学生干部比例不得低于40%,此项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并及时将测评小组成员名单按班级发送至邮箱diaoyd@lzu.edu.cn,截止日期2022年7月10日上午12点。

    2.请各班认真录入本学年的成绩,如有外出交流的学生,交流学生到教务处转换成绩,按照相应成绩录入,请大家于2022年8月20日之前将综测成员信息表与成绩录入表发送至邮箱diaoyd@lzu.edu.cn,其中表格内容表述应准确,如“综测班级”应为:综测学年+“新建”+年级+专业+班级+序号(001-009)+“综测班”(如19级汉语言文学二班“综测班级”为:2021新建2019级汉语言文学专业二班002综测班)。(表格见附件,为文本格式excel表,请勿改变原有格式)

    3.请各班测评小组认真讨论综合素质分(B分)的评定标准,汉语言两个班须标准一致,辅导员系统中设定好小组成员以后及时等系统给班级同学进行打分(可提前给每位同学打好分,等系统开放直接录入),外出交流的学生由于半年或者一年不在学校,在基本素质分测评时各项打分取全班同学的平均分,基本素质总分也是全班同学的平均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20日。

    4.请各班严格按照《文学院本科生附加分、扣除分细则》,严格审核学生上交的材料,如有界定不清楚或者附加分细则未涵盖在内的特殊情况,测评小组不要擅自处理,要上报学院文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此项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至2021年8月20日下午截止(c分证明材料应于截止日期前上交,过期不予承认,收取电子扫描件材料),附加分统计结果必须公示。

    5.学院干部加分,大型活动,学院特殊贡献等加分项及各类扣除分以文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为准。

    6.本次(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将拟于2022年9月5日下午6点结束。结果将于9月6日前进行公示,届时请各位同学登陆查看。

    7.第六学期外出交流一学期以上时间的同学(含一学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绩换算并提交测评小组。

    8.以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请务必严格遵守,若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望周知,并高度重视。

    由于时间紧,任务量大,希望各测评小组认真负责、保质保量、有条不紊的完成本班测评工作,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刁亚东(0931-5292739)联系。

 

    附件:

    1.人员信息导入表

    2.综测成绩导入表

    3.文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附加分、扣除分评定细则

文学院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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