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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的通知

2023-09-21  兰州大学文学院

本研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兰州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吸纳优秀团员青年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校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聘优秀学生担任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学生兼职)1名

    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副主任(学生兼职)1名

    青年传媒中心副主任(学生兼职)2名

    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副主任(学生兼职)2名

    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副主任(学生兼职)2名

    青年发展中心副主任(学生兼职)1名

    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副主任(学生兼职)2名

    学生权益服务中心副主任(学生兼职)2名

    校园文化活动指导中心副主任(学生兼职)2名

    二、选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读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熟悉并热心共青团工作,了解基本规律和方法,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3.学习成绩良好,在任职期间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并且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4.选聘对象包括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四、五年级本科生。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与推荐

    各支部在符合条件的团员青年中广泛宣传、择优推荐,于2023年9月23日(周六)12:00前将《学生兼职团干部报名表》(见附件)的电子版(word版、扫描版)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邮箱wxytw@lzu.edu.cn。个人自荐者的报名材料也由学院团委统一汇总后报送。

    (二)资格审查、选拔面试和组织考察

    校团委依据资格条件和工作安排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选拔面试和组织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公示和任用

    根据结果,确定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下发任职文件,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3个月。

    四、相关说明

    1.学生兼职团干部任期原则上至少1年,表现优秀者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续聘,任期期间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

    2.任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由校团委颁发工作证明。

 

    联系人:刁亚东

    联系电话:0931-5292739

    联系地址:榆中校区至公楼A114

    电子信箱:wxytw@lzu.edu.cn

 

    附件: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报名表.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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