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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奖惩办法

2018-06-01  兰州大学文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发挥宿舍育人作用,强化宿舍管理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激励机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学生应严格遵守兰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各项规定,宿舍管理评比标准参照《兰州大学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文明标准》。

2.各类宿舍检查及宿舍文化相关比赛表现优秀的,宿舍成员给予综合测评附加加分,具体以学工组通知为准。

3.各类宿舍检查(学校、学院)结果较差及以下的,宿舍成员给予综合测评扣除分处理,具体以学工组通知为准。

4.学校组织的宿舍检查中被通报三次(含,以学年为单位)以上的宿舍成员将受到院内通报批评处分。

5.学院组织宿舍卫生检查结果较差及以下六次(含,以学年为单位)以上的宿舍成员将受到院内通报批评处分。注:学院检查两次通报视为学校一次通报。

6.屡教不改,且学年内学校通报超过三次的宿舍将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学校接受相关处理及处分。

7.本办法由文学院学工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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