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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2年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调整说明
按兰州大学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对《兰州大学文学院2022年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以下调整。
一、取消《方案》中“报名现场确认”。
二、取消《方案》“考核与录取”中“笔试考核”环节。
三、《方案》中“考核与录取”中的“面试考核”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并为“综合面试”,考核内容相同。
四、《方案》中“最终成绩”计算办法调整为“最终成绩=申请材料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80%”。其中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80%+外语能力面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能力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六、“综合面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软件平台为钉钉与腾讯会议,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网络应试平台使用指南(双机位考生版)》。博士综合面试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至18日,考生复试分组名单、具体时间安排和复试小组秘书的钉钉号等信息将于4月14日在文学院网页发布,请考生及时添加相关秘书钉钉号。
正式面试开始前一天将进行综合面试预演,包括通讯设备调试、线上身份验证、“钉钉”和“腾讯会议”平台使用培训,熟悉面试流程、注意事项等。考生面试预演和正式面试的线上身份验证流程如下: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面试正式开始时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需要根据面试工作人员提示,手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向主机位摄像头,要确保视频画面中个人五官无遮挡,身份证上所有信息无遮挡,说明个人基本信息。水平360°旋转视频摄像头角度进行复试现场检查。
注意:考生必须参加综合面试预演,未参加者不得参加正式面试。
未作调整的其他内容按《方案》执行。
文学院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