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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科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的通知
2023届毕业生各班级:
定于2023年6月7日、8日组织开展2023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科毕业生还款协议签订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榆中校区
6月7日上午9:30,榆中校区二教B106
(二)城关校区
6月8日上午8:30,城关校区西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
二、毕业还款办理方式
还款方式包括提前还款(毕业前提前归还贷款)、正常还款(毕业后正常还款)、继续贴息(毕业后继续攻读高一级学位的同学可申请再贴息)三种方式。
(一)提前还款
学生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自行还款。提前还款操作的安全工具是“手机交易码+动态口令”或“手机盾”,没有开立中国银行动态口令牌或开通手机盾,提前还款无法操作(还款操作参见附件2)。
(二)正常还款
1.在2021年(含)及以前年度申请的助学贷款
学生与银行工作人员当面签署纸质《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如特殊情况未能参加现场签约,可以委托代办(委托模版参见附件1)或在正常上班时间带好身份证原件到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消费金融中心自行签署协议后通知学生奖助中心。
2.在2022年申请的助学贷款
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提交毕业确认,学校进行线上审批。
(三)继续贴息
贷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国家再贴息,待毕业后再还款
1.2021年(含)及以前年度申请的贷款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填写纸质《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并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2022年申请的贷款
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提交继续贴息申请,上传录取通知书等资料影像。
三、具体安排
(一)除提前结清贷款的学生外,2023届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本科毕业生均须按照要求签订还款协议。
提前结清贷款学生需携带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到学生奖助中心(城关校区东区八号楼一楼学生事务大厅或榆中校区综合楼B104)登记。
(二)考取研究生需展期的毕业生,同时签订继续贴息申请。
(三)因休学、转专业等原因降级的学生,签订继续贴息申请。
(四)请相关同学提前十分钟到场签到,不得迟到。
(五)签订协议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黑色签字笔、中国银行借记卡。
(六)签订协议时务必与银行工作人员核对贷款金额。
(七)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学生,可委托其他同学代为办理(委托书格式参照附件1)。
四、办理要求
(一)签订协议的学生需确保有一张已激活的中国银行卡。若中国银行发放的银行卡未激活,请在签订协议前携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中国银行激活;若中国银行发放银行卡丢失,请在协议签订前凭身份证前往中国银行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和激活手续。
(二)签订协议的学生需开通手机银行。
(三)相关事宜请向学校学生奖助中心或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咨询。
学生奖助中心:0931-8912745/5292745,邹老师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0931-7825736/8833980,马经理(城关校区西区西门对面)
学院学工组:0931-5292739,刁亚东
五、温馨提示:
(一)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具体执行方案以经办银行通知为准。
(二)毕业后如遇还款卡遗失,请及时到银行办理挂失及补办。如需变更还款账户,请参照“其他查询变更流程”。(注:线上更改还款账号时,“我的贷款”中每一笔贷款都要单独进行修改。
(三)贷款逾期会造成信用记录不良并记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多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恶意拖欠的还将提起诉讼,相关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是个人行为,请珍爱个人信誉,切忌对贷款不闻不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文学院学工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