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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报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组织、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弘扬志愿精神,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奋斗,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关于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工作的通知》(甘青志协发〔2023〕3号)要求,现将我院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全国共设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260个,优秀组织奖80个,优秀项目奖循惯例从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项目中择优遴选。根据工作安排,我院可推荐1名优秀个人奖候选人。
二、评选标准
优秀个人奖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在“志愿汇”APP注册,志愿服务时长不得低于200小时)。
4.14至40周岁(1983年7月3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包括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满1年的港澳台青年,在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往届已评选的优秀个人不能重复参评。
此外,获得过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团中央一级等)表彰的个人不参评。履职行为不算作志愿服务。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志愿者的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纳入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评选表彰范围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10号)的规定进行。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填写《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登记表》(附件1)、《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汇总表》(附件2)和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反映个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视频、照片等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统一评定。原则上,申请个人需于2023年9月5日前将纸质版表格一式两份报送至榆中校区A114室,同时将推荐登记表(可编辑Word版)、汇总表(可编辑Word版)、事迹材料、视频、照片等电子版发送至wxytw@lzu.edu.cn(邮件名称:文学院***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申报材料)。
(二)初评:学院团委、校团委组织对申报材料开展初评、审核,择优遴选优秀个人1人确定为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委、校团委组织对拟推荐人选考察,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团省委复评、考察、推荐。
联系人:刁亚东 0931-5292739
附件1: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登记表.docx
文学院团委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