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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
2023-10-13 兰州大学文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兰州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经过学生自愿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组织现场答辩等环节,确定我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及递补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博士国家奖学金:
获得者:肖雁云(2020级中国语言文学)
递补者:郭芷彤(2021级中国语言文学)
学术学位硕士国家奖学金:
获得者:仲 恒(2021级中国语言文学)
获得者:姜雨昕(2021级艺术学理论)
递补者:刘 洋(2021级中国语言文学)
专业学位硕士国家奖学金:
获得者:谢雨欣(2021级汉语国际教育)
递补者:张淑慧(2021级汉语国际教育)
获得者:赵连国(2022级汉语国际教育)
递补者:苏伊拉(2022级汉语国际教育)
以上国奖获得者及递补者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0月13日——10月19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7752116886
联系人:常老师
文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