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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2023-11-20  兰州大学文学院

各班级: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减免对象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具体条件详见《兰州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实施方案》(附件1)。

    二、减免额度

    学费减免的范围仅限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学费减免按学年办理,学生每次仅限申请当学年的学费减免。

    三、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同时向所在班级提交《兰州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二)学院初审

    各班级收集汇总班级学生申请材料,于11月22日下午五点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学院对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进行初审,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将学生申请材料报学生奖助中心,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审批。

    (三)学校复审、公示

    学校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受资助名单。

    四、注意事项

    学费减免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教育公平、学生个人发展,各班级师生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既要充分考虑学生实际需要,也要充分考虑各类奖助学金的统筹协调,避免出现过度资助,并积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通过勤工助学和奖学金项目,靠自己的劳动和努力学习去解决实际困难并促进自身全面发展。

    请各班级于11月22日下午五点前将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附件2申请表、必要证明材料及附件3汇总表)报送至宏远楼B20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xyxgz@lzu.edu.cn,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完成审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3.zip

 

 

文学院学工组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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