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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11-24  兰州大学文学院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符合条件的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奖学金人数及金额

    2023年共奖励5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台湾学生奖学金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人数

1

1

2

1

金额(元)

6000

5000

4000

4000

 

    四、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月26日之前向学院提交《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并登陆学工系统进行申请。

    (二)学院推荐

    学院按评选要求审核学生申请,推荐学生参加学校评审,并在学工系统进行审批,同时将学生申请表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

    (三)学校评审

    学生奖助中心组织集中评审,确定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并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

    学院于11月26日前完成系统申请审核并报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材料一份)。

    (二)报送方式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榆中校区宏远楼B206,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wxyxgz@lzu.edu.cn。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文学院学工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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