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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6-15  兰州大学文学院

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研究生宝钢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22级、2023级全日制非在职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乐观进取。

    6.本学年已获得其他社会类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之内;欠费研究生(不包括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经学校审查合格者)原则上不能参评。

    二、名额分配

    全校共评选2名研究生,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评选。

    三、评审程序

    1.各班级有意申报奖学金的同学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填写《2024年宝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并将Excel电子版于6月19日下午五点前发至邮箱wxyxgz@lzu.edu.cn。

    2.学院组织评审推荐,确定上报人选,面向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注意事项

    经学校公示后确定为获奖候选人的研究生需认真填写《评审表》,其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生动具体地介绍在校学习、科研及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附件:2023-2024学年宝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文学院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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