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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ge.lzu.edu.cn/peiyanggongzuo/peiyangxiangmu/2024/0911/274948.html)和《文学院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25年度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面向在籍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人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项目选题应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产业升级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应用研究,产出具有较强学术价值、实践意义的代表性科研成果。
3.鼓励研究生依托科研项目,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优秀学位论文、参与创新(就业)创业或学科专业竞赛 (创新实践大赛)、参加高水平学术交流等活动。
4.项目周期原则上1年,一般应于在学期间完成。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同一学段已主持过该项目的研究生;
(2)同一研究内容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资助标准
1.申报方式和推荐限额:我院本年度“创新之星”项目采用普通申报方式,指标分配限额如下: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指标合计2名,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指标合计3名。
2.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项目1万元/项、硕士研究生项目0.5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
1.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段(硕士、博士)原则上主持1项。同一导师同年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
2.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到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我校提交的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将与学校科研部门联动进行项目跨库查重,禁止“一题多报”或变换题目名称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资格三年并计入学术不端黑名单。
3.学院将严格审核,统一查新,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确保申报质量。凡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诚信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启动问责机制。
4.科研课题要立足甘肃省实际情况,研究内容突出、实施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预期成果合理,可行性强。项目一旦立项资助,应在项目执行期每年提供年度绩效报告。
5.科研项目涉及保密研究的,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参与项目申请的研究生(申请人)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填报《2025年兰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申报书》(附件1)。
2.项目评审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和评审,将项目组织实施与意识形态教育、科研诚信教育、学术规范教育相结合,强化研究生学术道德养成和科研伦理素养,杜绝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和学术不端行为。
3.项目立项
学院按项目限额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差额公示3个工作日(9月20日-9月24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院报备。研究生院将对全校立项名单再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其他要求
1.学院是项目执行的主体,将加强组织领导和选题指导,严格按照学校、学院关于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的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2.项目申请人导师要全程指导项目,对研究生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监督经费使用与项目结题。
3. 科教结合,科研育人。学院将根据学科特点,突出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性”,支持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和实践创新,将项目申报实施工作与研究生培养环节紧密结合,提升研究生科研训练和专业实践的规范性、强度和水平,通过项目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申请人请于9 月 17日17:00前统一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q@lzu.edu.cn。
(1)《2025年兰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申报书》,文档命名格式统一为:CXZX2025-061文学院-01-姓名; (注:公示后确认立项的,请申请人提交《2025年兰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申报书》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命名方式同前)
(2)《2025年兰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汇总表》。
联 系 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4316、5292989
办公地址:明道楼212/宏远楼B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