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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2024-09-23  兰州大学文学院

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27号)相关精神和要求,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要求,为做好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推荐范围及申请条件

(一)推荐范围:学院2023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盖章确认、学校审核。申请学生2023-2024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7.国奖申请者需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范围及申请条件

(一)推荐范围:学院2023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含50%)以内,且为2023-2024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春、秋季学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三、奖励金额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中《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二)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学年内,有义务配合学校进行事迹推优及采访报道等各项宣传展示工作;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按要求至少开展活动1次;开展朋辈学业帮扶等相关活动不少于20小时。以上要求作为后续各类资助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要在自强社中发挥积极引领作用。学年内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参加公益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至少2次,配合学院策划组织发展型资助育人等相关活动不少于1次。以上活动作为后续各类资助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确定初评名单后须公示。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23日-9月25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书面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评审答辩阶段(9月26日)

    学院奖助工作小组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核,确定进入答辩的人员名单,并于9月26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答辩,答辩形式:答辩人员通过PPT对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汇报,时间为5-8分钟。

(三)学院公示阶段(9月26日-9月28日)

    学院奖助工作小组根据答辩结果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于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六、材料报送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

    1.签字盖章后的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阶段不提交,待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以学生奖助中心最终反馈的PDF电子版为准,一式一份)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附件1),请务必按照要求(附件2)认真填写。

    3.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个人事迹材料(要求见附件3,一式一份)

    4.国家奖学金选报学生个人简介(示例见附件4)

    5.学生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一式一份)

    6.2023-2024学年志愿服务时长证明

    注意:上述3、5、6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2、4只需提交电子版。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一式一份)

    2.学生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一式一份)

    注意: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以班级为单位。请于9月25日12时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榆中校区宏远楼B206室,电子材料压缩汇总后命名为“年级+班级+国奖国励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wxyxgz@lzu.edu.cn。 

    附件: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填写规范

    附件3: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附件4:国家奖学金选报学生个人简介示例

    附件5: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兰州大学文学院 

2024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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