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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0-09  兰州大学文学院

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21〕38号)《兰州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严格遵循奖励优秀、强化责任、分层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全面统筹研究生奖助工作,组织开展奖助项目评审、研究制定资助资金分配方案等,统筹、协调和监督学院组织开展研究生奖助评定工作。

    三、评选范围及分配名额

    2024年学校下发国家奖学金名额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名。博士研究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3年。

    四、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兰州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7.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8日-10月11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书面材料提交至学院奖助工作小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评审答辩阶段(10月13日)

    学院奖助工作小组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核,确定进入答辩的人员名单,并于10月13日晚上19:00于宏远楼B224组织国家奖学金答辩。

    答辩形式及内容:答辩学生通过PPT形式在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社会实践活动及日常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汇报,时间为5分钟。

    (三)学院公示阶段(10月14日-10月18日)

    学院奖助工作小组根据答辩结果结合材料评审得分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于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提交研工部。

    六、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需导师签字。

    2.《文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材料清单》及成果材料。需按照清单中列出的内容提供佐证材料,如文章、科研项目、获奖及学生干部经历等,注意佐证材料与清单中填写顺序一致。如为文章,需在目录中标注出具体位置。所有成果材料需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期间之外成果不予考虑。

    3.2022级、2023级专硕同学需按照班级综合测评排名确定国奖获得者,获得者需要提供《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文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材料清单》及成果材料。

    七、报送方式

    报名学生需于10月10日下午17:00提交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文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材料清单》及支撑材料至邮箱wxytw@lz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宏远楼B206室。

 

    附件1.兰州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附件4.《文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材料清单》

 

 

兰州大学文学院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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