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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班级:
为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现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三、提额申请流程
(一)国开行助学贷款提额流程
1.提额范围
今年签订借款合同的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2.提额规则
按照政策要求,可以申请提额的贷款金额上限为: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金额最高提额至20000元,研究生贷款金额最高提额至25000元。提额申请提交后,贷款发放进展可登录学生在线(今年已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远程申请提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还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请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远程申请提额和查询贷款发放进展。申请提额仅允许操作一次,提额申请提交后,不得修改、不可撤销。
3.办理流程
如需申请提额,请于2024年11月5日(含)至2024年11月14日(含),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还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如未在2024年11月14日(含)前通过上述渠道提交提额申请,则视同您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申请提额。
4.温馨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呼叫中心95593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扫描二维码下载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请办理了其他地方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的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如对国家助学贷款有提额需求,请在11月14日(含)内联系当地经办机构尽快咨询和申请提额业务,避免错过。
(三)中国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1.提额对象
已申请2024-2025学年助学贷款的学生,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未达到政策规定额度上限的学生。
2.提额渠道
可通过线上申请提额,无需提供新的申请材料,待线上提额申请通道开启后,按照手机银行操作指引申请并签订补充协议即可。如此前办理的是含共同借款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提额申请仍需共同借款人确认并签署补充协议。提额申请金额最低为1000元。
中行正在升级系统,后续事宜将通过中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另行公告,敬请留意。
如有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咨询当地中国银行网点(0931-8833980)
四、工作要求
请申请提额的同学最迟于11月13日前填写在线《文学院2024年贷款学生提额信息汇总表》。
兰州大学文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