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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研究生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4-11-06  兰州大学文学院

各班级:

    为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现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二、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三、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提额流程

    1.提额范围

    今年签订借款合同的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2.提额规则

    按照政策要求,研究生可以申请提额的贷款金额上限为每人每年25000元。提额申请提交后,贷款发放进展可登录学生在线(今年已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远程申请提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还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APP可扫下文二维码下载)远程申请提额和查询贷款发放进展。

    申请提额仅允许操作一次,提额申请提交后,不得修改、不可撤销。

    3.办理流程

   如需申请提额,请于2024年11月5日(含)至2024年11月14日(含),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还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如未在2024年11月14日(含)前通过上述渠道提交提额申请,则视同您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申请提额。

    4.温馨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呼叫中心95593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扫描二维码下载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

https://ge.lzu.edu.cn/yjsxw/upload/images/20241106/19e6a9cdc3e94af0b6c37f148022736b.bmp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请办理了其他地方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的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如对国家助学贷款有提额需求,请在11月14日(含)内联系当地经办机构尽快咨询和申请提额业务,避免错过。

    (三)中国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1.提额对象

    已申请2024-2025学年助学贷款(含中国银行承办的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未达到政策规定额度上限的学生。

    2.提额渠道

   可通过线上申请提额,无需提供新的申请材料,待线上提额申请通道开启后,按照手机银行操作指引申请并签订补充协议即可。如此前办理的是含共同借款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提额申请仍需共同借款人确认并签署补充协议。提额申请金额最低为1000元。

   中国银行目前正在升级系统,后续事宜将通过中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另行公告。请各位同学根据后续发布的通知进行办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专柜联系人:马经理,咨询电话0931-8833980。

    四、工作要求

    请各申请提额政策的同学于11月14日前填写在线表格链接,届时将由学校统一在研综系统中修改贷款学生的贷款金额。

 

 

 

 

兰州大学文学院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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