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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表彰奖励类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4-11-29  兰州大学文学院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和引导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兰州大学学生荣誉体系管理办法》(校党委发〔2024〕1号),现将兰州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表彰奖励类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优类型

    1.个人评优

    开展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等三项荣誉的评选工作。

    2.集体评优

    开展研究生优秀班级、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先进集体等三项荣誉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

    1.个人评优的参评范围为二年级及以上在籍研究生(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参评)

    2.集体评优的参评范围为在学校登记备案的校内研究生宿舍、班级和其他集体组织。

    研究生新生组成的各类集体不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奉献担当。2023-2024学年思政课考试成绩须为合格以上;2023-2024学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3.在校期间已获得过相同奖项的不能重复参评;本学年度各类奖项可以兼评。

    (二)具体条件

    1.研究生标兵:品行高尚,在研究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风优良,学习成绩优秀且取得了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热爱生活,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劳动。

    2.优秀研究生标兵:从研究生标兵中产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品学兼优、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表现优异,有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

    3.优秀研究生干部: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能力强;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踏实肯干,获得师生的广泛认可。

    4.研究生优秀班级:班风优良、学风浓厚,班集体同学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班集体富有凝聚力,同学之间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班集体积极参加文体和实践活动。

    5.研究生先进集体: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风引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研究生文明宿舍:积极配合学校研究生公寓教育管理,宿舍环境安全、文明、卫生;舍风优良,宿舍成员团结和谐,科研和创新实践成绩优良。

    注:学校宣传部指导的融媒体中心学生团队、研工部指导的思政助理队伍、学工部指导的学生就业服务团队、校团委指导的校研会干部,相关部门另行线下评审,不用通过系统申报,不占用学院名额。

    四、工作安排

    1.各班级要严格执行评优程序,所有推荐人选需在班级内公示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集体上报,坚持评优标准,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2.本次评优工作的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初评推荐、学校评审确定等各环节均在“研综系统”评优模块下进行。

    3.个人评优类申报人需在系统上传“各类证书扫描件支撑材料pdf版”。申报优秀研究生标兵的学生须同时提交申报研究生标兵。

集体评优类由申报集体指定1名负责学生进行系统申报操作,“支撑材料pdf版”可根据需要上传。

    4.学院初评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各班级推荐人选须于12月5日下午五点前完成系统提交,并以班级为单位发送《文学院研究生个人评优推荐表》至邮箱wxyygz@lzu.edu.cn,完成在线表格信息的提交。

    5.学校评审、公示,确定 最终评选结果。对获得各类评优的研究生集体和个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研究生优秀班级、先进集体、文明宿舍额外奖励集体活动经 费。

   

    附件.研究生个人评优推荐表

 

 

 

 

兰州大学文学院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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