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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5-05-21 兰州大学文学院
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25年春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社会类奖助学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春季学期由学生处统筹的社会类奖学金项目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材料要求
各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5月21日-5月25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其中“兰大苏州校友——长江平民教育基金”奖学金需上传证明材料 。
(二)学院评审推荐(5月26日-5月30日)
学院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系统审核通过名单并提交至学校。
(三)学校审核、公示(6月2日-6月10日)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请各班级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评选推荐。同时,受资助学生要求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公益活动或志愿活动。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班级于5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宏远楼B2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xyxgz@lzu.edu.cn。其中学生成长文集(撰写要求见附件2)命名格式为:“××项目+学院+姓名”,成长文集不按要求提交的不予评定。
联系电话:0931-5292739
附件:1.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相关要求
兰州大学文学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