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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相关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分为思想引领奖学金、勤奋进取奖学金、文明风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校园文化奖学金、劳动素养奖学金、国防贡献奖学金、自立自强奖学金8项。单项奖学金评定流程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实施方案》(附件1)执行。
一、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其中国防贡献奖学金符合条件的一年级学生也可进行评选。
二、推荐要求
单项奖学金原则上每项每个学院只推荐1名学生,全校奖励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各项奖励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奖励标准
2000元/人
四、奖学金发放时间
2025年12月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10日-10月12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同时每人需要提交一份成绩单、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及对应支撑材料。10月12日中午12时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榆中校区宏远楼B206室,电子材料压缩汇总后命名为“年级+班级+单项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wxyxgz@lzu.edu.cn及各年级辅导员处各1份。
注:申请学生务必认真填写学工系统申请信息,以便学校复核及导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二)学院评审答辩阶段(10月13日)
10月13日下午14:30-18:30在宏远楼4楼B422报告厅组织单项奖学金答辩,答辩形式:答辩人员通过PPT对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单项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4分钟。最终成绩由两部分综合评定:一是现场专家对提交材料的评分(占60%),二是现场答辩的成绩(占40%)。
注:若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同时亦申请了单项奖学金,需在PPT中将上述各项奖学金的答辩内容整合汇总,一并呈现。专家会对单项奖学金单独评分。
(三)学院公示阶段(10月14日-10月16日)
学院奖助工作小组根据答辩结果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于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生处审核,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注:已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同时,单项奖学金获评学生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学年内要开展志愿服务等相关活动不少于20小时。
附件:
附件1:兰州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实施方案
文学院学工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