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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加大对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6届毕业生。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毕业生;
(五)残疾人毕业生;
(六)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选择其中一类申领,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发放对象不区分省内、省外户籍。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申领,终审通过后将按流程发放补贴。
(一)毕业生线下申请(11月5日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11月5日下午17点前填写问卷链接(见班级通知群及毕业生通知群),提交相关信息和相应支撑材料,过期不予补报。学院初审材料无误后全院公示并报学校就业办。
(二)毕业生线上申请(11月15日-11月30日)
校就业中心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学院,由学院通知符合条件毕业生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困难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签订《承诺书》确认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承诺如有虚假全额退回补贴资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并通过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二)学校审核(11月16日-12月2日)
校就业中心根据毕业生在“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的毕业生,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会在系统注明未通过原因,请毕业生登录系统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如需放弃请及时与学院和就业中心联系。
(三)人社部门复核(11月3日-12月5日)
学校所在地区人社部门对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确认,审核不通过的,逐人注明原因退回申请人重新申请。
(四)学校公示(12月15日前)
复核结束后,学校对通过复审毕业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公示情况、人员汇总花名册报送人社部门。
(五)拨付资金
各地人社部门在核验公示结果无误后,报请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各学校账户,学校将根据财务流程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入学时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行卡)。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各班级要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要结合补贴申领条件,引导毕业生更好就业创业。
二是畅通解答渠道。各班级要及时反馈解答处理申领补贴期间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协助补贴发放工作,如工作开展期间遇到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
兰州大学文学院
202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