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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
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21〕38号)要求,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现在开始。助研津贴工作依托“研综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请、提交和审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即日起至3月15日中午,导师完成相应配套经费划转。经费划转最长时段为2026年3月——2026年8月(具体划转按照导师实际配套进行),一次性将一个学期内实际配套金额划入导师个人助研账户。导师若逾期经费划转不到位的,将无法启发津贴。
(二)3月15日之前,导师在系统上根据助研情况启发相应研究生的助研津贴并提交至学院审核。原则上,津贴启发需由导师本人账户登陆进行,如有特殊需求经导师同意可由“账户助理”代为启发。
(三)3月16日之前,学院在系统上完成审核提交。17日24:00之后学院审核提交的数据将在次月补发。
(四)3月18日,研工部在系统上完成审批,制作并审签3月份发放名单和经费划转单。
(五)3月25日之前,启动成功的当月助研津贴经财务处报银行发放至研究生个人账户。
二、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系统的名单和数据即为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审定结果,需对本单位提交的所有数据负责,确保准确无误。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因故变更系统管理员的,需提交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告至研工部,注明拟变更人员姓名、校园卡号以及变更原因。研工部审批通过后予以变更。
三、其他说明
(一)导师按照研究生实际参与科研情况进行一个学期内助研津贴的配套,是否配套以及具体配套标准由导师自主决定。研究生一旦毕业,次月将不再发放助研津贴,导师配套经费将暂存至导师个人助研账户进行后期配套使用。
(二)助研津贴配套金额继续按照相应标准执行。(文学属A类)

(三)原则上,助研津贴发放计划一学期内不得予以变更(停发除外)。如有特殊情况提出变更的,需在每月13日之前由导师或学院在系统进行处理,逾期提交的数据,将于次月进行补发。
(四)如遇问题可在技术支持群咨询解决或联系学院咨询解决,电话0931-5292738,邮箱wxyygz@lzu.edu.cn。
兰州大学文学院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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