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6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前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含档案去向)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23〕5号)》要求,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各高校要指导本校毕业生(含结业生,下同)在离校前及时使用去向登记系统(甘肃省高校包括兰州大学目前均使用全国登记系统)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高校要严格审核把关登记信息,确保真实准确。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在当年8月31日前及时进行更新。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指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现将我院毕业生去向登记(含档案去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去向登记(含档案去向)
2026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前须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及网签系统》中登记毕业去向(含档案去向),并通过学院审核。
(一)登录方式:
方式1.毕业生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去向登记”直接登录。
方式2.通过手机端搜索登记系统网址dj.ncss.cn,点击“毕业生去向登记”,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方式3.毕业生登录兰州大学学生就业管理服务系统,选择网上签约,系统会跳转至全国系统,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二)登记毕业去向(已落实去向毕业生)
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点击“毕业生去向登记”进入主界面。主界面分为去向填报和登记记录两部分,去向填报包括签就业协议书就业、其他形式就业、升学、未就业,毕业生应提前仔细阅读“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分类及证明材料”说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选择毕业去向类型并填报相关信息。登记记录显示毕业生登记的毕业去向及签约信息、用人单位发起的在线签约邀请、学院审核进度及结果等。(注:毕业生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均可继续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及网签系统》更新毕业去向或进行网签。网签系统关闭时间由省级部门确定)。
(三)登记档案信息(已落实去向学生需先填报去向,未落实去向学生可跳过去向登记直接填写档案信息)
2026届所有毕业生(包含结业)须在离校前完成档案信息登记,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点击“档案信息登记”进入主界面。毕业生在主界面点击档案信息栏的“档案信息登记”,选择档案转递类型,填写档案转递信息,上传图像证明材料,提交学院审核。毕业生可在主界面申请记录栏查看审核状态。
1.档案登记类型及对应就业类型:
(1)签约单位接收或上级主管单位接收: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升学至本校的也需选择该类型,禁止选择本校升学,单位名称请详细登记录取的学院名称(例如: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托管单位接收: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转回生源地: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确保地址准确性,毕业生可从各省市档案管理部门官网查询服务机构名录和联系方式);出国出境深造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4)升学外校接收:非本校国内(境)升学的,转递至录取院校。(毕业生需与录取院校确定档案接收地址等信息)。
(5)特别注意事项:
请毕业生填写档案接收地址时务必要精确至街道或门牌号;档案接收地址不能是家庭住址,接收人不能是毕业生本人或家属。联系电话不能是本人或家属电话。
二、档案转寄
毕业生应高度重视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信息,确保档案、户口转递地址正确无误。学校根据学籍部门提供的毕(结)业生名单和毕业生登记的档案去向信息集中于毕业典礼之后开展档案转递工作。(档案邮寄之前均可更改档案邮寄信息,具体邮寄时间可与学院联系确认。)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递至生源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局会提供各类求职、培训、创业、帮扶等服务。
三、学院审核
学院辅导员将及时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完成毕业生毕业去向(含档案去向)审核。各学院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档案材料归档,我们将统一组织各学院在毕业生离校后进行整理及转递,档案学生个人不得自带和保管。
温馨提示:
请各毕业生于6月5日下午五点前将毕业生登记表提交至榆中校区宏远楼B209办公室。
兰州大学文学院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