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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文学院2027年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7年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26〕22号)相关工作部署,为保障我院2027年推免生(直博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决策,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实施领导和监督,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招收专业
1.学术学位: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
2.专业学位:国际中文教育
三、接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推免生(以下简称“直博生”),须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其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雅思6.0分、托福旧版90分(新版4.5分)及以上或具有其他同等水平外语证明,并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招收程序
1.有意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的学生,请于2026年9月15日中午12:00前登录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http://yjszs.lzu.edu.cn/lzuyjsytms/wlogin.html) 提交个人基本信息,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可包括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及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前期已经提交预报名信息但申请材料不全的,可在学院审核前重新提交并保存,已审核通过的无需再次提交。学院将分批开展相关考核预录取工作。)
2. 通过考核被我院预录取且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应及时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兰州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3.最终录取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录取结果为准。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笔试(仅直博生)、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材料审核
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的学生,请于预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线上申请,附件材料以PDF形式上传至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命名要求:姓名+报考专业(硕士/直博生),材料清单及顺序如下:
(1)身份证。
(2)《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
(4)所在院校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以及成绩排名。
(5)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CET4、CET6、IELTS、TOEFL)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重要获奖证书等。
(7)本人亲笔签字的《兰州大学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附件1)。
学院根据相关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分,作为推免接收参考。材料审核评分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请妥善保存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提供形式以后续复试通知中要求为准。
申请直博生者,材料提交要求以《兰州大学文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为准,提交《直博生申请表》(附件3)与《专家推荐书》(附件4)。
(二)面试考核
面试是推免生(直博生)综合考核的必要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对通过材料审核且学院同意面试的推免生(直博生),参照《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7年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及本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组织推免生(直博生)的面试工作。
我院将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分批多次组织复试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及形式以学院各专业面试组通知为准。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分。
硕士推免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直博生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按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进行。
复试综合考核成绩通过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公布。
我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直博生)不收取复试报名考试费。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表现。
复试阶段考生须如实填写《兰州大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文学院研招邮箱,扫描件命名格式:预推免专业+姓名,纸质原件考生自行留存。
七、体检
推免生(直博生)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阶段,在校医院完成。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体检不合格,经复检仍然达不到国家入学体检标准,取消入学资格。
八、录取
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1.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对未能达到直博生录取要求,但符合我校硕士推免生录取要求者,在招生学院和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转报硕士推免生予以录取。
3.报考专项计划未能拟录取的学生可转为普通计划,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录取。
4.所有录取的直博生均须确定指导教师,接收直博生的导师须符合学院和学校相关要求。
九、材料接收
电子邮箱:wxyygz@lz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31-5501918
办公地点:榆中校区宏远楼B208、城关校区明道楼214办公室
学院网页:https://chinese.lzu.edu.cn/
十、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遵照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7年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26〕22号)以及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兰州大学文学院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