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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6-10-29  文学院

研究生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加大对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及《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7届毕业生。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零就业家庭;

    (三)特困人员;

    (四)残疾人;

    (五)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以下情况无法申请:

    (一)具有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等,以及在申报期间已有工作并且购买了社保的毕业生无法申请;

    (二)无论甘肃省内、省外只要在教育期间在所在院校申请过当地此类补贴,均不能重复申请;

    (三)计划或已确定升学的学生请最高学历毕业后再在所在学校申请。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同时符合多项困难类别的,选择其中一种申领;学历教育期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发放对象不区分省内、省外户籍。

    三、申领发放程序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申领,终审通过后各地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补贴资金支付相关规定按流程发放补贴。

    (一)学院申请流程(11月1日下午15:00前)

    请各位同学仔细查看申报条件及要求,填写在线链接进行申报(在线链接见班级通知),过期不予补报。学院公示名单后报送学校就业中心。

    (二)学校复核后线上申请流程(11月6日—11月23日)

    学校就业中心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复审,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学院,由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甘肃人社”微信小程序或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进入“困难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模块,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后,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参照【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资讯中心】:《困难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操作步骤(学生端)》。

    系统将通过大数据比对校验方式核验申报资格。通过数据共享校验困难身份真实有效的,申请人无需上传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数据共享方式核查校验,但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须出具并上传对应人群类别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并通过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三)学校审核(11月13日—11月23日)

    校就业中心根据毕业生在“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的毕业生,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会在系统注明未通过原因,请毕业生登录系统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如需放弃请及时与学院和就业中心联系。

    (四)人社部门复核(11月26日前)

    学校所在地区人社部门对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确认,审核不通过的,逐人注明原因退回申请人重新申请。

    (五)学校公示(12月4日前)

    复核结束后,学校对通过复审的毕业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公示情况、人员汇总花名册报送人社部门。

    (六)拨付资金(12月31日前)

    在核验公示结果无误后,各地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补贴资金支付相关规定,通过甘肃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注:2027届求职补贴将发放到学生的一卡通账号,也就是社保卡账户,请在填写系统申请时务必填写并维护社保卡的银行账号,否则影响正常发放。)

   

    联系电话:0931-5292989

    附件:1.甘肃省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申领指南.docx

    2.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操作说明书-学生端.docx

    3.困难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常见问题.doc

 

 

文学院研工组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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