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0年“云峰关爱师生成长基金”评定通知(青年教师教学成长基金)
资助对象和要求
本基金资助对象为兰州大学文学院在岗青年教师,申报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年龄45周岁以下;
二、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三、教学成绩优秀,近三年平均评教结果居本学院同职级教学科研人员排名的前10%,申报前一年同行评教结果为A以上,有强烈的教学改革和创新意识,有明确的教学提升思路和计划。
第二条 资助金额和方式
本基金总额为30万元人民币,2019-2021年三年共资助10名青年教师,2020年资助三名青年教师。每人3万元人民币,2019年已资助过的不重复资助。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为保证基金资助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运行,成立兰州大学文学院校友资助基金评审委员会,作为基金的管理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校友代表、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基金的资格评审、执行使用和成效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评审程序和要求
一、评定时间:评定工作周期为11月13日-12月13日。
二、评定程序:评审委员会发出评审通知,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教学发展计划等材料至常雅琴老师处(一分部逸夫文科楼302办公室),由评审委员会审查资格,组织考察评议,确定资助人选。资助人选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受到资助的青年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追回资助资金:
1.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受到学校处分;
2.将本资助基金用于非教学科研用途;
3.未按计划开展教学改革和创新活动;
4.其他不符合资助基金宗旨的情况。
文学院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