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文学院欢迎您!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2023-09-05  兰州大学文学院

各班级:

    为实现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化管理,做好回执确认及放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学生申请

    贷款学生于9月6日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在“资助管理—资助申请—2023-202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点击申请资助,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保存。

    链接如下:http://zhxg.lzu.edu.cn/lzuyz/?0.9992260269606619

    2.学院审核

    辅导员将于9月7日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核对学生贷款金额和回执校验码信息,完成学生信息审核。

    3.学生奖助中心录入

    学生奖助中心根据学院审批结果进行贷款回执录入等工作。

    若学生贷款信息填写有误且已提交,辅导员可驳回,学生须重新填写。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各学院核实学生相关信息无误后,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右上角须注明学生班级、学号),将学生信息填入《2023-2024学年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

    请各班级班长于9月12日下午五点前收集贷款受理证明及汇总表(附件1)统一报送至至公楼A114,学院将统一审核,经由学校审核盖章后返还至学生本人,学生按贷款机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三、特别说明

    退学、休学、服兵役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助学贷款学生:需到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咨询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等相关事宜。

    四、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动员、提醒班级内部相关学生按时进行信息录入,及时、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回执信息,以保证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五、温馨提示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预计于10月开始分批放款,如有已缴纳学费的同学,待放款到账后财务处将贷款退还至学生银行卡中,请相关同学及时查看到账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0931-8912745/5292745。

    附件1.2023-2024学年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文学院学工组

2023年9月5日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