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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3-09-05  兰州大学文学院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精神,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到位,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2023-2024学年未获得其他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贷款利息

    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仅可申请2023-2024学年助学贷款。

    6.定向生和其他在校学习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学生除外。

    四、申请材料

    1.贷款学生居民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未成年(即未满18周岁)贷款学生须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5.提前开立中国银行账户(建议开立一类账户)。如未开立,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的“自助注册”,完成开立中国银行二类账户和注册手机银行。未满16周岁的学生需家长陪同到网点线下开通手机银行(不能线上开立)。

    五、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

    贷款学生须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填写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助学贷款申请。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申请助学贷款学生请务必仔细阅读,按操作指引提交申请。

    六、线上签署贷款合同

    申请贷款学生须在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线上助学贷款合同签署,合同签署成功后,学校学生奖助中心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贷款学生确认相关信息。

    七、2020年及以前贷款存量学生续贷确认流程

    对于2020年及以前已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存量学生,需确认以下内容:

    (一)如无提升贷款额度需求,无需重复申请,经办银行将按原贷款计划发放2023-2024学年助学贷款资金

    (二)如有提升贷款额度的需求,可按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上申请指引》(附件1)在线申请差额部分(最高贷款额度-续贷金额,原续贷金额银行按原计划发放,注意切勿超额申请)

    (三)如有退学、体学、出国学等情况的助学贷款学生,根据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协议,需办理停贷手续(附件2)。

    八、其他说明

    1.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做好贷款政策宣传工作,严格学生贷款资格、金额和使用范围审查,既要确保应贷尽贷,又要避免想贷就贷和重复贷。

    2.请各班级结合主题团日、班会等形式开展做好贷款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学习,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的能力。

    3.通过新生“绿色通道”入学的2023级学生原则上须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以有效解决学费及住宿费困难。

    4.如有疑问可咨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专柜联系人:马经理,咨询电话0931-8833980。

 

    附件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上申请指引.pptx

    附件2:兰州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停贷申请审批表.doc

 

 

文学院工作组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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