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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隆基青年奖”和“萃英之星奖”评选的通知
各位本科生同学: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我校“勤奋、求实、团结、进取”的优良学风和“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精神,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6年本科生“隆基青年奖”和“萃英之星奖”评选的通知》及《兰州大学学生荣誉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我院现启动2026年本科生“隆基青年奖”与“萃英之星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奉献担当;
(三)申报个人奖项须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读本科生。
二、隆基青年奖
“隆基青年奖”旨在表彰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勤奋求实进取,师生高度认可,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隆基青年奖”是学校授予学生的最高荣誉,每年评选1次,全校评选10名学生,授予“隆基青年奖章”。
除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崇高远大的理想抱负,有踏实肯干的担当作为,有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有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是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中的优秀代表;
(二)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具有突出的实绩,在学生中有良好声誉,具有广泛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兰州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称号。
申报人若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发展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赢得广泛赞誉,可放宽条件。
三、萃英之星奖
“萃英之星奖”旨在表彰理想信念坚定,综合表现优秀,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学生个人和集体。每年评选1次,全校评选100名学生和100个左右的班集体,颁发“萃英之星”荣誉证书。
(一)“萃英之星”个人奖
除基本条件外,须获得兰州大学“学生标兵”荣誉称号,并在以下各方面或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表现突出,在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优秀表现,发挥引领作用;
2.在专业学习、学术研究、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3.在体育比赛竞技、体育活动组织、体育精神与文化传播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4.在认知美、感悟美、热爱美、创造美、传播美方面有优秀表现,在艺术竞赛展演和文化传播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5.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等活动,主动弘扬劳动精神,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申报人若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发展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赢得广泛赞誉,可放宽条件。
(二)萃英之星(集体奖)
“萃英之星”集体奖设“萃英之星十佳班集体”奖项10个,“萃英之星百优班集体”奖项100个左右,奖励当年度获得兰州大学“十佳百优”称号的班级。具体评选要求参见《兰州大学“十佳百优”班级创建工作实施办法》。
四、评选要求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一)人选推荐
“萃英之星”个人奖按照学院本科生人数进行名额配比(见附件1),由学院组织评选,确定获奖名单,报学工部统一表彰发文。学院从“萃英之星”个人奖项获奖者中推荐一名符合“隆基青年奖”参评条件的同学参与“隆基青年奖”的评选。“萃英之星”集体奖按照《兰州大学“十佳百优”班级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评选结果直接授予。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5月14日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填写个人奖项申请表(附件2),撰写个人事迹材料(附件3),汇总表(附件4)整理好全部申报材料,最迟于5月14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宏远楼B20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院评审阶段(5月21日前)
学院将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养、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确定候选名单并在学院官方公众号进行事迹宣传。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汇总报送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至学校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阶段(6月5日前)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由学生奖助工作小组成员、师生代表等组成,开展材料审核评选和答辩评审。两类奖项名单由学生奖助工作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个人申请表(萃英之星、隆基青年奖)纸质版、候选人事迹材料、汇总表各2份;
2.电子材料:个人申请表、候选人事迹材料、汇总表打包命名为:年级+姓名+申请项目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3.截至时间:2026年5月14日中午12:00;
4.报送地址:宏远楼B206办公室;邮箱:wxyxgz@lzu.edu.cn。
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0931-5292739
附件:
文学院学工组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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