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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类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6-05-11  文学院

各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弘扬我校“勤奋、求实、团结、进取”的优良学风和“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精神,根据《兰州大学学生荣誉体系管理办法》(校党委发〔2024〕1号),现将兰州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类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类型

    1.隆基青年奖

    “隆基青年奖”旨在表彰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勤奋求实进取,师生高度认可,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隆基青年奖”是学校授予学生的最高荣誉,从二年级及以上在籍研究生(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参评)中评选10名,授予“隆基青年奖章”。

    2.萃英之星奖

    “萃英之星奖”旨在表彰理想信念坚定,综合表现优秀,并在德、智、体、美、劳等任意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研究生个人和集体。

    萃英之星奖(个人)从二年级及以上在籍研究生(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参评)中评选产生100名,颁发“萃英之星”荣誉证书。

    萃英之星奖(集体)从2024-2025学年研究生优秀班级中评选产生10个优秀班集体,颁发“萃英之星十佳班集体”奖牌。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奉献担当;在校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3.“隆基青年奖”和“萃英之星奖”不能重复申报。

    (二)分项条件

    1.隆基青年奖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表现突出,有崇高远大的理想抱负,有踏实肯干的担当作为,有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有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是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中的优秀代表;

    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具有突出的实绩,在学生中有良好声誉,具有广泛的示范带动作用;

    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兰州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称号。

    申报人若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发展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赢得广泛赞誉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萃英之星奖(个人)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表现突出,符合以下方面任意一项即可:

    1.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优秀表现,发挥引领作用;

    2.专业学习、科学研究、专利发明、创新大赛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3.体育比赛竞技、体育活动组织、体育精神与文化传播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4.认知美、感悟美、热爱美、创造美、传播美中有优秀表现,在艺术竞赛展演和文化传播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5.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等,主动弘扬劳动精神,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萃英之星奖(集体)

    1.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班集体富有凝聚力;

    2.班风优良、学风浓厚,班集体同学在学习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成果;

    3.班集体在各类文体和实践活动中具有突出表现,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三、评选名

    1.“隆基青年奖”学院共计评选推荐1人,学校评出10人,未获评人选直接确定为“萃英之星奖(个人)”。

    2.“萃英之星奖(个人)”2人。

    3.“萃英之星奖(集体)”学院共计评选推荐1个,学校评出10个。

    四、工作安排

    1.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评选工作中的学生个人申报、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学校评审确定等各环节均在“研综系统”评优模块下进行。

    3.“隆基青年奖”“萃英之星奖(个人)”由研究生本人进行系统申报,“萃英之星奖(集体)”由申报集体指定1名负责学生进行系统申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5月15日下午五点。申报人需在系统上传“事迹材料word版(附件2)”和“各类证书扫描件支撑材料pdf版”。

    4.申报人需要填写报名问卷进行材料提交(问卷链接详情见班级通知)

    附件:事迹模板

 

 

兰州大学文学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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